工艺用水 用于ETO灭菌设备

ETO灭菌设备使用的加湿水应无污染物,不应削弱ETO灭菌过程,并且不应损坏灭菌器、灭菌产品或负载。加湿应通过注入蒸汽来完成,不能直接注入雾化水。
笔记:建议使用符合中国药典要求的纯净水进行加湿。如果不使用纯化水,应对蒸汽供应或蒸汽冷凝水进行验证,以确保加湿蒸汽满足本部分的要求。 YY/T 1612和中国药典规定了蒸汽质量检测方法。
蒸汽污染物限值
| 污染物 | 凝结水 | 蒸汽供应 |
|---|---|---|
| 残留物 | 小于10毫克/公斤 | 小于100mg/L |
| 重金属 | 不超过中国药典纯化水限量 | 不超过中国药典纯化水限量 |
| 氯化物 | 小于1毫克/公斤 | 小于10毫克/升 |
| 电导率 | 小于15μS/cm | 小于50μS/cm |
| 酸碱度 | 5–8.5 | 5–8.5 |
| 外貌 | 无色 | 无色 |
注1:如果给水或蒸汽中的污染物含量超过上述限值,灭菌器的使用寿命将显着缩短。
工艺空气 用于灭菌
灭菌器使用的空气应经过干燥和过滤,以保证ETO灭菌器终端过滤器的使用寿命和过滤性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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