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艺用水 用于ETO灭菌设备

ETO灭菌设备使用的加湿水应无污染物,不应削弱ETO灭菌过程,并且不应损坏灭菌器、灭菌产品或负载。加湿应通过注入蒸汽来完成,不能直接注入雾化水。

笔记:建议使用符合中国药典要求的纯净水进行加湿。如果不使用纯化水,应对蒸汽供应或蒸汽冷凝水进行验证,以确保加湿蒸汽满足本部分的要求。 YY/T 1612和中国药典规定了蒸汽质量检测方法。

蒸汽污染物限值

污染物凝结水蒸汽供应
残留物小于10毫克/公斤小于100mg/L
重金属不超过中国药典纯化水限量不超过中国药典纯化水限量
氯化物小于1毫克/公斤小于10毫克/升
电导率小于15μS/cm小于50μS/cm
酸碱度5–8.55–8.5
外貌无色无色

注1:如果给水或蒸汽中的污染物含量超过上述限值,灭菌器的使用寿命将显着缩短。

工艺空气 用于灭菌

灭菌器使用的空气应经过干燥和过滤,以保证ETO灭菌器终端过滤器的使用寿命和过滤性能。

如果您想了解更多

电话:+86-19975258603

电子邮件:hayley@hzbocon.com

办公室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下沙财通中心1202 工厂地址: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罗星同济未来邨6幢厂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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