製程用水 用於ETO滅菌設備

ETO滅菌設備所使用的加濕水應無污染物,不應削弱ETO滅菌過程,且不應損壞滅菌器、滅菌產品或負載。加濕應透過注入蒸氣來完成,不能直接注入霧化水。
筆記:建議使用符合中國藥典要求的純淨水進行加濕。如果不使用純化水,應對蒸汽供應或蒸汽冷凝水進行驗證,以確保加濕蒸汽符合本部分的要求。 YY/T 1612和中國藥典規定了蒸汽品質檢測方法。
蒸汽污染物限值
| 污染物 | 凝結水 | 蒸氣供應 |
|---|---|---|
| 殘留物 | 小於10毫克/公斤 | 小於100mg/L |
| 重金屬 | 不超過中國藥典純化水限量 | 不超過中國藥典純化水限量 |
| 氯化物 | 小於1毫克/公斤 | 小於10毫克/公升 |
| 電導率 | 小於15μS/cm | 小於50μS/cm |
| 酸鹼度 | 5–8.5 | 5–8.5 |
| 外貌 | 無色 | 無色 |
註1:如果給水或蒸氣中的污染物含量超過上述限值,滅菌器的使用壽命將會顯著縮短。
工藝空氣 用於滅菌
滅菌器使用的空氣應經過乾燥和過濾,以確保ETO滅菌器終端過濾器的使用壽命和過濾性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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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ocal Site: Room 1202, Caitong Zhongxin, Xiasha District, Hangzhou City, Zhejiang Province, China